台电对地震受灾户用电减免出炉

06.02.2016  13:42

台电在中午前立即公告受灾户用电减免措施。台电说明措施如下:

1、 房屋毁损无法抄表的受灾户,已使用的当期电费免予计收。

2、 受灾户已发行的电费,暂缓执行催缴及停电作业。

3、 受灾户当期电费免计迟延缴付费用。

4、 受灾户房屋毁损自行重建者,申请用电免予计收线路补助费。

5、 受灾户停用期间免收底度费。

6、 受灾户申请恢復供电,免收復电费及新建补助费。

台电表示,台电公司作为国营事业,会努力扮演应有角色与责任,期盼藉由提供用电减免措施等协助,发挥人道精神,持续积极协助受灾民眾以最快时间重建家园、恢復生活,天佑台湾。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