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裔日男杀日女童 判无期徒刑

08.04.2016  21:33

日本媒体报导,今天日本的法院审理2005年枥木县的7岁女童吉田有希遭人刺杀多刀惨死的命案,在进行陪审团审判的情况下,法官对台裔日籍的33岁男子胜又拓哉宣判无期徒刑。

2005年12月,枥木县的今市市(现在称日光市)小学1年级女童吉田有希(当时7岁)放学途中被人带走,后来遗体被发现在茨城县常陆大宫市山林的林道,女童身上有多处刀伤。这件命案,住在枥木县鹿沼市的胜又拓哉于2014年遭警方逮捕,被依杀人罪等起诉。

被告胜又在警方侦讯时一度供称杀害女童。他说,因为女童有看到他的脸,如果放了女童,自己的家人会被牵连,所以杀了女童。检方求处无期徒刑。但被告胜又后来翻供,表示他是在侦讯过程中被逼认罪,其实女童不是他杀的。

宇都宫地方法院今天审理此案,针对被告声称被逼认罪一事,法官松原里美表示,「虽然在取供时的言词有些严厉的情况,但不认为是被逼供。被告自白的内容也与女童遗体、现场的状况没有矛盾」。

法官松原最后认为被告的自白内容足以採信,驳回被告无罪的主张,宣判无期徒刑。

被告胜又今天穿着蓝色衬衫和黑色长裤,出现在法庭的证言台,他站着直直的,聆听法官的宣判。

这桩官司最大争议点是,在无有力的物证情况下,自白内容是否被採信。被告自白时有录音录影,长达7个小时以上,还在法庭被公开,实属罕见。

检方表示,被告的自白内容很具体,足以採用。但被告的辩护律师反驳说,现场和遗体的情况与自白内容互有矛盾,不足以採信,主张被告无罪。

被告胜又曾因以让渡为目的,持有名牌仿冒品被依违反商标法问罪。另外他也因持有小刀,被依违反刀枪法问罪,这点已经法官审理判有罪。有关他涉嫌触犯杀人罪,是在裁判员(陪审员)的参与下,审理这起官司。

胜又母亲的友人曾对媒体表示,胜又生父母是台湾人,曾住过枥木县今市市,就读过大泽小学、大泽中学,日语不好,所以很多时候显得孤僻。校方人士表示,胜又一度返台居住。日本警方说,胜又从2000年起居住在鹿沼市,2009年取得日本国籍。1050408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