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飞航台长便宜行事盗盖同事章偽造文书 缓起诉

17.11.2017  17:57
2017年11月17日 16:12 中时 张孝义

交通部民航局飞航服务台马祖台长陈姓组长,因人手不足,在工程厂商请款时,居然盗盖同事印章在厂商工程请款单上核章;请款的厂商,也未遵照履约内容派驻标准员额的机电维修人员在负责的马祖台待命,在出勤表造假,台北地检署依犯偽造文书罪,将陈姓台长缴交国库15万元、其他6名厂商人员各缴交8到5万元不等,给予缓起诉处分。

检廉调查,2012年到2013年间,飞航服务台马祖台疑因人力吃紧,陈姓台长在兼顾员工休假及业务进度的情况下,竟然就涉嫌便宜行事,在同事休假不知情时,擅自取用同事印章,在厂商工程请款单上核章。

此外,依据马祖台与机电维修承包商间的履约规定,机电维修人员每日至少须派驻1名领班及3名技术人员在马祖驻场,以防设备如有突发状况时,能迅速排除,但承包工程的陈姓总经理、叶姓领班,以及陈姓、吴姓、江姓、田姓人员,并未如实到班,却仍偽签出缺勤表。

廉政署将陈姓台长及承包商6人函送侦办;检察官传唤7人出庭,眾人均坦承犯行,表示因人力不足,才机动调整人员出缺勤状况;检察官考量7人犯后态度良好且无前科,将7人缓起诉处分,陈姓台长、陈姓总经理以及叶姓领班等人,各需缴交国库15万元、8万元、5万元不等缓起诉处分金。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