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不让鬚眉 妇女节缅怀司法院首位女性秘书长林锦芳

08.03.2018  07:42
2018年03月08日 06:30 中时电子报 吴家诠 妇女节缅怀巾帼不让鬚眉林锦芳,司法界对骤失一位才华洋溢、丰采翩翩的前辈,充满沉痛与不舍。(本报系资料照)

今天是「妇女节」,我国司法史上第一个依法设立的司法官团体「中华民国女法官协会」创立人,同时也是司法院首位女性秘书长林锦芳在农历除夕不幸因病去世,她在司法界奉献超过35年,对于骤失这样一位巾帼不让虚眉,才华洋溢、丰采翩翩的前辈,充满沉痛与不舍。

民国84年1月7日,「中华民国女法官协会」正式成立,当时任职于福建高等法院金门分院的林锦芳法官正是筹备委员之一,她催生了这块以爱与关怀为本,以维护司法独立、推展妇女法学研究、促进国际司法交流为宗旨的园地,并自92年2月起至94年1月止,接棒担任协会第五届理事长,承先启后,守护着这个得来不易的成果,并使其更加茁壮。

林锦芳的学经歷优异杰出,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再出国深造,取得美国杜克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在司法实务工作上,歷任一审检察官;一、二、三审法官;司法院大法官书记处副处长;新竹地院、台北地院院长,更于99年10月21日成为司法院首位女性秘书长,为其热爱的司法奉献超过35年,堪为女性司法工作者之典范,也因此获选79年中华民国第13届十大杰出女青年、2009年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国际杰出校友。

无论是从事审判工作或是司法行政工作,林锦芳莫不全力以赴,亲力亲为,对于维护审判独立不遗余力,尤其在司法院秘书长任内,推动多项重大司法改革措施,包括完成法官法、家事事件法、刑事妥速审判法、刑事诉讼法、法律扶助法、提审法的立法及修法,健全司法体制,落实人权保障;建置各类犯罪量刑资讯系统,期能避免量刑歧异,提升量刑的妥适性;推展司法e化及科技法庭,提升审判效能,让审判更加公开透明;开办法院电子诉讼,使我国在国际经商环境的排名大幅跃升,进步77名,贡献卓着。

国际司法舞台上,林锦芳也不缺席,除了代表「中华民国女法官协会」出席参加国际女法官协会举办的双年会、菲律宾女法官协会举办的研讨会外,更连任国际女法官协会亚太地区理事,致力参与国际事务,以争取国际友谊的方式,推动务实司法外交,在当时的时空背景下,诚属不易,也因着这份对于协会的关爱,引领年轻一辈的女性法官、检察官们前进世界舞台,拓展国际视野。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