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后深知悔悟 违规制麵业者判缓刑

02.06.2016  12:50

台中市李姓业者违规添加硼砂在麵条、水饺皮中遭查获,台中地院今天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判李男8月徒刑,缓刑2年,犯罪所得新台币2万8160元没收,并向公库支付10万元。

台中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71岁李男为求所制造贩卖的油麵卖相较佳,去年10月间向来源不详的化工业者,以每台斤新台币26元价格,购入硼砂5台斤,以每60公升水加入2汤匙硼砂的比例,加到蒸煮油麵的沸水中制造油麵。

法官认为,李男在油麵制作过程中添加硼砂,并贩售予摊商或一般消费者,所影响范围、人数非微。

不过,法官审酌李男犯后「深知悔悟」,无再犯之虞,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判李男8月徒刑,缓刑2年,犯罪所得2万8160元没收,并向公库支付10万元。全案可上诉。1050602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