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茂昆校长任内赴美开公司若属实 依法应先撤职

23.04.2018  19:54
2018年04月23日 19:16 旺报 简立欣

新任教长吴茂昆被爆在美国开公司,主要的争议是时间点,因为当时他仍是东华大学校长任内,涉及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13条规定,政府依法应先撤除吴茂昆职务。

吴茂昆2012年担任东华大学校长,2014年东华生物科学系硕士生谢蕙雯及史闳元以「绶草萃取物于肝星状细胞及小鼠之抗肝纤维化功效探讨」论文毕业,指导教授翁庆丰。

之后2015年8月18日,吴茂昆与其友人华思科技董事长、心悦生医董事欧阳彦堂在美国加州共同申请师沛恩生技公司(Spiranthes Biotech,LLC),但当时吴茂昆仍是国立大学校长的身分,据他表示当时是「便宜行事」,希望赶快拿到专利。

紧接着9月2日吴茂昆和翁庆丰、谢蕙雯、史闳元等4人以发明人的身分向大陆申请「盘龙参(台湾称绶草)萃取物及药物应用」专利;这些都发生在吴茂昆校长任内,他到2016年1月才卸任回中研院。有立委忍不住讽刺:「部长您还真忙!难怪6成上班日都请假!」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8月21日在台湾开的师沛恩公司,公司在台北市南京东路二段,董事长是谢蕙雯,两名董事一位是欧阳彦堂也就是吴茂昆美国公司的另一负责人,另一董事是吴茂昆老婆唐慧情。立委柯志恩表示,如果上述都没有利益迴避,没有资讯揭露,就是重大的行政疏失。

立委曾铭宗则「请教」教育部人事处长陈焜元,如果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13条会怎么样?陈焜元原本表示「惩戒依情况会有轻重不同」,最后被迫照念条文:「公务员违反第一项、第二项或第三项之规定者,应先予撤职。」曾铭宗表示,吴部长上任之后可能会被撤职,「在您上任之后、被撤职之前,我也会要求台北地检署对你赴中国交流之事一併照办。」

(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