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补税案 法院:青蜂车有收藏价值
10.03.2016 16:30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艺人周杰伦演出电影青蜂侠,片商送他道具车「青蜂车」并运到台湾,周不满须补税逾58万元兴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车子大幅改装,且是电影道具车,有收藏价值,判周败诉。
周杰伦好莱坞处女作电影「青蜂侠」,在全球宣传终点站-台北首映时,周杰伦当天就是亲自驾驶「青蜂车」,急踩煞车甩尾进场。
判决指出,周杰伦委托一家公司在民国100年1月25日向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报运从美国进口汽车一辆,申报完税价格5000美元,但台北关估验后核定车子完税价格为6万美元,处分周杰伦须补税逾新台币58万元。
周杰伦不服打行政诉讼并主张,报单检附的5000美元发票,是片商开具的价格证明书,车子车龄逾40年,除引擎、油箱、水箱外,连「排气管、门锁」等基本构造都没有安装,不具备一般车辆应有的基本功能,价值很低,车子在台湾仅电影宣传使用,未实际领牌上路。
法院调查,车子确实是片商无偿赠与,但车子已大量改装,光改装的跑车引擎就价值6000美元,虽非稀有车款,但因大幅改装,且是电影道具车,大大增进收藏价值。
此外,美国专业商表示,若订购一部仿制的「青蜂车」,价值为8万美元,因此本案完税价格为6万美元并无违误,判周杰伦败诉。全案可上诉。1050310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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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016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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