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间谍?新世纪光电副总跳槽对岸泄密遭侦办

25.01.2016  22:01
调查局干员搜索台南南区的镎创光电公司。(程炳璋翻摄)

台湾LED上游大厂新世纪光电公司去年内部稽核,发现已跳槽大陆三安公司的李姓前副总经理兼技术长,2年多前仍在职时竟当起商业间谍,未经授权领出公司未公开贩售的磊晶圆等机密產品、资讯,寄到对岸公司,致使三安公司后来的產品与新世纪高度近似,于是向调查局告发,调查局25日以违反营业秘密法报请检察官发动侦办。

根据调查局台南市调站资料,大陆三安公司102年8月在台大举投资,以23亿入股台湾最大的LED晶圆厂「璨圆」,占股20%成为最大股东,再向台湾第二大规模的新世纪光电公司技术高层招手,要求新世纪的技术长李博士带枪投靠,将技术部门单独切割,与璨圆合併。

「要就做老大,别做老二」大陆三安光电以高利润说服李博士,他向新世纪高层陈述合併事宜遭拒,自己在102年底离职,隔年并挖走一大批技术部门人员,以三安光电公司的资金,在台南南区另设镎创光电公司。

新世纪光电却开始发现,自103年中旬以后,三安光电出產的晶圆產品结构高度近似自家產品,找来交通大学3名教授分析鑑定,提出专家报告书确认三安光电有参考或复制新世纪光电制程参数及结构设计等嫌疑,于是将全案告知调查局市调站。

调查局人员发现,李博士在102年辞职之前,曾将未经公司授权的磊晶圆等机密產品、资讯,透过电子邮件寄给大陆地区竞争对手三安光电,此举已违反营业秘密法。

调查局市调站报请台南地检署检察官吴维仁指挥,25日发动搜查镎创公司,并约谈李博士与员工等8人,部分员工已坦承泄密,李博士仍否认当大陆的商业间谍,案件晚上仍在侦讯中,若司法单位认定属于窃取营业秘密泄漏至国外,将是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责。

(集团连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