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咻「弄痛我」 女控男友性侵

22.12.2015  19:13

1名年约30岁的女子,因喜欢看书,在诚品书店邂逅陈姓男子,2人成为男女朋友,曾在今年7、8月2度发生性关系,但事后女子却控告陈性侵,女子应讯时指陈男在床笫之间不够「绅士」、对她「不够温柔」、「弄痛我」,还说「这不是真正的爱情」。台北地检署调查后,发现2人彻夜发生性关系后,早上起床还共进早餐,不像遭人性侵,今以罪证不足将陈男不起诉。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