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非核游行 行政院:尊重盼理性思考

12.03.2016  21:52

行政院今天表示,台湾能源供给98%仰赖进口,首要目标是确保电力稳定供应,政府尊重非核游行诉求,但也盼民眾在理性、尊重专业前提下,思考台湾的核能何去何从。

全国废核行动平台今天下午在凯道举行全国废核大游行,以「告别核电、面对核废」为诉求,号召全民一起上街头,呼吁让台湾成为「非核家园」。

行政院晚间发布新闻稿,表示能源政策问题复杂,涉专业又具高度政治性,而台湾能源供给98%仰赖进口,电力系统无法透过电网由其他国家支援,能源选择的条件严峻;因此,确保电力稳定供应为首要目标。政府尊重游行诉求,也期盼民眾能在理性、尊重专业、有同理心的前提下,共同思考台湾的核能何去何从。

关于今天游行提出「全面废核」、「面对核废」及「能源转型」3大诉求,行政院提出说明。

首先在「全面废核」方面,行政院表示,立即废核对產业发展及日常生活影响太大,且替代能源无法立即衔接,电力结构调整需要时间,再加以其他替代方案如燃气不仅成本过高,其碳排放量更高于核电。因此政府主张稳健逐步减核,与非核家园的终极目标一致,只是在过程中应考量如何稳定供应电力,兼顾生命安全,以及落实减碳等目标,希望民眾理解。

在「面对核废」的诉求方面,行政院说明,在兰屿贮存场废弃物搬离前,有原能会监督台电公司做好贮存场的安全营运,并进行环境辐射监测,以确保民眾健康安全及环境品质。

经济部在民国101年7月3日依「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设施场址设置条例」(95年公布施行)核定,并公告台东县达仁乡及金门县乌坵乡2处建议候选场址。进行地方公投后,若能选定候选场址,台电公司仍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估,经环评主管机关审核通过,方可再由经济部核转行政院核定场址,在选址程序上并无不公义情事。

行政院表示,台湾已具备低阶核废处理的技术能力,并与国际同步发展高阶核废料的最终处置技术能力。台电公司对用过核子燃料最终处置,依原能会95年核定的「用过核子燃料最终处置计画书」,目前正进行第一阶段的「潜在处置母岩特性调查与评估」,规划在127年选定贮放场址,144年完成高阶核废弃物最终处置场,也不排除寻求国际合作处理,或境外处置的机会。

为推动最终处置设施的妥善建置与营运,行政院2月1日再次函送「行政法人放射性废弃物管理中心设置条例草案」,请立法院审议;近年来立委及专家学者也积极推动「放射性废弃物管理法草案」的立法,对于强化公眾参与的核废决策机制,已有具体规范。

行政院重申,政府将以稳健减核方式,达成非核家园愿景;追求能源多元化来降低对进口能源的依赖,以提升能源自主性,是确保能源安全的关键政策。

由于核能具有稳定、低碳、低成本与发电效率高的特性,目前仍是迈向非核家园过渡时期的选项。在达到非核家园前,政府也将透过积极发展再生能源、扩大低碳天然气合理使用等作为,以推动低碳能源转型。1050312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