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繫团聚权 陆配子女长期居留放宽数额

31.12.2015  14:27

考量陆配家庭团聚权,内政部修正发布「大陆地区人民在臺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及定居数额表」,大陆配偶前婚姻子女来台长期居留自今日起放宽数额,由现行每年180人放宽为300人。

移民署表示,依「臺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规定,内政部得订定依亲居留、长期居留及定居之数额及类别,报请行政院核定后公告。

现行大陆配偶定居设籍后,申请其前婚姻20岁以下亲生子女来台长期居留之数额为180人,排配等候期间约需10年。

因今年5月间陆配团体陈情反映等候时间过久,为具体因应,经内政部邀集相关机关讨论,考量陆配来台取得身分证后即等同国人,维护其家庭团聚权,将数额修正为每年300人,预估排配期间缩短为6年,节省4年的等候时间,使其能早日得享天伦,新增数额并可自本年度开始调整,将有120个家庭因此受惠。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