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定假日删除案 提报立法院会议决

28.03.2016  15:47

劳动基准法今年缩短法定工时,相关配套的国定假日删除案引发争议,立法院卫环委员会今天通过临时提案,不予备查并提报立法院院会议决后,通知劳动部修正。

「劳动基准法」在104年5月15号修法通过,单周40小时工时制度,劳动部提出的「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部分条文修正案」当中,欲删除7天国定假日,引发外界争议。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今天邀请劳动部报告相关条文修正案,劳动部长陈雄文会前受访时指出,删除的7天国定假日中,有很多都是政治性非常高的节日,像是许多人都不承认台湾光復这件事,但「光復节」却还要放假,以及「孔子诞辰纪念日」是教师节但教师不放假,劳工却放假,这都是很矛盾的地方。

陈雄文说要保障劳工权益可以找其他方法,但他已经是一个「看守部长」,要由新政府考虑如何去做。

民进党立委锺孔照质询时表示,劳动部删除7天国定假日是违背母法劳基法法第37条,纪念日、劳动节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机关规定应放假之日均应休假,并且侵犯内政部权限。

陈雄文则强调删除的国定假日已经不是法定的放假「纪念日」,要定不放假纪念日很简单,委员的生日也可以定为不放假纪念日。陈雄文说,如果外界认为修法是不对的,那就改回原本的两周84小时,国定假日19天。

陈雄文指出,外界都认为劳动部用行政命令做违法的事,但其实内政部规定的「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也是行政命令。

最后,卫环委员会通过临时提案,决议「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部分条文修正案」不予备查,且依「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62条规定,提报立法院院会议决后,通知劳动部修正该细则。最快下周五(4月8日)提报退回,行政院在两个月内执行。

依照相关流程,届时劳动部长陈雄文已经卸任,新任劳动部长上任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处理删除7天国定假日的相关法案。1050328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