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资安中心涉密人员 未来依《国安法》管理

14.12.2015  13:59

立法院上午三读通过《国家资通安全科技中心设置条例》,未来中心「涉密人员」将依《国安法》涉密人员管制规定办理,另为考量延揽人才需求,条例未纳入「旋转门条款」。

为赋予资安中心公共事务权责,引入企业经营精神与专业技术,行政院提案,将原有的「国家资安通讯会报技术服务中心」,由财团法人转为行政法人,并继续提供政府机关防护、应变、鑑识等资安服务,原受行政院资安办公室委办督导,改为行政法人后,由科技部督导。

根据设置条例,资安科技中心业务范围,包括攸关国家安全而须对外保密,或民间產业无能力执行的资安业务,提供管理与技术支援、第三方认验证、人才培训及资安意识推广,并在遭遇资通讯攻击或威胁时,支援与协助相关单位进行反制。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