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国民法官 台中地院以杀人案模拟开庭准备程序

02.03.2018  14:00
2018年03月02日 13:08 中时 马瑞君

「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去年11月公布,中部地区由台中地院率先试办。2日上午以真实案件改编的林崴(化名)杀人案首次进行准备程序,并将在27日上午遴选出出6位国民法官(2人备取),随即展开两天的审理程序,由于「票票等值」,国民法官将直接影响判决结果。

2日上午在台中地院第20法庭举办准备程序,共有来自全台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到场观摩,模拟案例为男子林崴不满女子陈巧蕊与他分手,持刀侵入陈女家,杀死陈女祖父、杀伤陈女父亲案。

台中地院行政庭长庄深渊指出,「国民法官参审」与过去推行的「观审制」不同处,在于採行卷证不併送,检察官起诉时不得将卷宗及证物移送法院,法院在准备程序时才开示证据,考量原因是国民法官不具法律专业与审判经验,要求其等事见阅览卷证将造成过重的负担,也避免国民法官与法官因开庭前阅卷有资讯落差,法官也不至对案件有先入为主印象。

因而在准备庭时,受命法官尚安雅依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规定,採证据三阶段开示,由检察官声请调查物证、书证;判断检方出证证据力相关证据;辩方主张相关证据的开示,订出及排除审理庭时的相关证据。

想当国民法官,资格须年满23岁、高中以上教育程度的中华民国国民,且在地方法院辖区内继续居住4个月以上;若曾被判有期徒刑确定,或与被告人为配偶、8等亲内的血亲等,将被剔除资格。

另外,如总统、副总统、各级政府机关首长、党务人员或是法律专业人士如法官、律师等,也在职务限制上被排除,不得被选任为国民法官。

庄深渊表示,因过去推观审致,已由台中市政府提供的符合资格的「大水库」人选中,选出上签名符合国民法官资格的人选,并随机抽出百人,将在27日上午选出6位国民法官、2人备取,当选者将立即参与27日下午、28日的审理庭,每日可领取日旅费2000元,未选中者将予以500元旅费。

由于职业法官及国民法官,在案件判决评议时「票票等值」,只要2名法官、6名国民法官评议时,有2/3、6票以上认为被告有罪,且其中至少一票是职业法官投的票,被告就会被判有罪,刑期则由全体法官过半数意见决定,国民法官同样具备量刑权力。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