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交接方便冒签名 高中师判缓刑

19.05.2016  14:46

台北市一所公立高职张姓组长,去年7月底,为便利自己移交、盘点体育器材,未经陈姓教练同意,擅自在「物品领用保管签认单」上,偽造陈的签名,案经陈发现提告。台北地院审理后,法官认为张老师,只是为图自己移交、盘点方便才触法,行为虽然不可取,但犯后认错并获陈老师的原谅,依偽造文书罪判张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