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洞害工程师惨摔 国赔250万

04.06.2016  14:49
现年34岁林姓男子,原本担任竹科工程师,民国102年却因骑乘机车行经竹南镇国泰路碰上坑洞,造成摔车导致永久性癫痫,家属诉请国赔,日前获赔新台币250万元定谳。(翻摄照片)中央社记者管瑞平传真 105年6月4日

现年34岁林姓男子,原本担任竹科工程师,民国102年却因骑乘机车行经竹南镇国泰路碰上坑洞,造成摔车导致永久性癫痫,家属诉请国赔,日前获赔新台币250万元定谳。

苗栗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家住彰化的林男为竹南科学园区一家光电公司工程师,102年10月6日晚间下班骑乘机车要回租屋处,因国泰路路面凹陷,又没有放置警告标志,造成林男连人带车重摔。

林男虽有戴安全帽,仍造成右侧头颅开放性骨折,被紧急送医开刀治疗,经半个多月才脱离险境,不过林男因此產生癫痫症状,必须终身服用药物才能控制。

林男的人生从彩色变黑白,家属气的控告道路养护单位竹南镇公所,并提出国赔求偿新台币1000万元,法官经审理,认定车祸肇因为镇公所未适当管理,路面凹陷将近10公分,且未及时设立警告标示,判准国赔250余万元。

竹南镇公所主秘罗学文表示,体谅当事人遭受永久性伤害,还要被诉讼所苦,镇公所决定不再上诉,镇代会也同意垫付,但经调查坑洞是自来水公司水管漏水,形成路面下土壤流失所造成,因此将找水公司分摊国赔责任。1050604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