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劳就服法修正 未来免工作3年出境一次

22.06.2016  11:15
未来外劳在台工作不用3年一到就要强制出国再回台,可续留工作,外劳不用因要再缴一笔数万元仲介费及规费而逃跑,雇主也不用再忍受空窗期。(资料照片,赵双杰摄)

未来外劳在台工作不用3年一到就要强制出国再回台,可续留工作。立院卫环委员会今日审查通过,删除就业服务法外劳第52条,3年需强制出国一日再入国工作的规定,预估一年影响1万4000名外劳,外劳不用因要再缴一笔数万元仲介费及规费而逃跑,雇主也不用再忍受空窗期。

劳动部长部芳煜表示,这是外劳人权很重要的一个修法,接下来修正案还要经立法院院会通过,但应不会有太大问题。

劳动部跨国劳动力管理组组长龚桂兰表示,目前国内有59万5000多位外劳,其中又以印尼外劳占24万最多。目前就服法规定,外劳每3年就需要强制出国一日再入国工作,但此举,一来雇主要忍受空窗期,同时还再费心重新训练外劳,而外劳回到母国要再来台湾时,还要缴一笔仲介费及规费,金额依不同国家而不同,以印尼为例,需要缴5~5.4万,越南则高达12万,对外劳是一大负担。

据指出,有些外劳因无力负担再回台的仲介费,因而选择逃跑,根据移民署统计,目前国内逃跑外劳约在4、5万人。由于这个修法引起外劳仲介业者强力反弹,推动修法的立委林淑芬日前接获仲介业者恐吓,林淑芬感到生命受到威胁,特别在卫环委会念「不自杀声明」,强调自己没有服用任何精神疾病药物,她不会轻生自杀,如果有任何意外状况,原因一定要调查清楚。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