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男外遇比例高 遭判通奸的女性反而居多?

03.11.2017  01:41
2017年11月03日 00:02 中时电子报 吕承哲 /综合报导

法务部统计,每年约有3000人被控告妨害婚姻及家庭罪,其中男性人数比女性多了100人左右。不过法院判决结果,却出人意料,以去年来说,女性竟比男性高出了3.1%。

据TVBS报导,台湾是亚洲少数通奸尚未除罪化的国家,通奸在刑法、民法都能裁处。律师表示,通奸罪最高判1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需要明确证据才能成立。在搜证时,若使用非法工具,如窃听器、针孔摄影等器材,侵犯他人非公开活动隐私,对方还能提告妨害秘密罪,恐判最高3年徒刑。

律师指出,徵信社为了避免违法,若掌握确切证据,如男女一同上汽车旅馆,药进去抓奸时,就会会同当地警方过来搜证。

地检署侦查报告显示,虽然在控告,男性虽比女性多,但判决比例却反过来,原因是妻子通常在最后关头,会选择原谅丈夫,因而放弃提告,最后只会演变成女人间的战争,外遇的男人因此逃过一劫。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