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冠大楼建商林明辉 法院裁定续押

07.04.2016  22:39

台南市维冠金龙大楼倒塌案,台南地检署今天宣布侦结起诉5人,并将在押的建商林明辉等3名被告移审台南地方法院。法官开庭后谕知林明辉续押,另两人交保。

台南地方法院晚间召开林明辉及建筑师郑进贵、张魁宝等3人的接押庭,3人在法庭上都不断喊冤,争取交保。

林明辉向法官表示,自己是建设公司的负责人,施工分层发包给专业包商,不可能每件事都管得到;当时全部依建筑法规兴建,大楼倒塌的主因应是结构计算错误。

郑进贵说,此案是与张魁宝合开建筑师事务所期间,张魁宝私下借牌给林明辉,他自己并未参与、也没有获利,如果有业务过失致死情况,将会被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林明辉表示,自己并不认识张魁宝,当初与郑进贵接洽,金钱往来也是交给郑进贵。

张魁宝除否认检方的指控,但大多委由律师发言,最后还以要照顾年迈双亲为由,希望法官准予交保。

法官在听取3人及其委任律师发表意见后,认为林明辉及业务过失致死罪嫌重大,且此案死伤人数眾多,后续可能面临鉅额民事赔偿,有逃亡的或然率存在。加上林明辉以前所涉及的几件民事诉讼案件中,相关公文书常无法送达林明辉本人,林明辉也在庭上自承住所与户籍地不同,有继续羁押必要。

法官认为,郑进贵及张魁宝两人非居本案主导地位,涉案情节较轻,因此谕知各以新台币200万元交保,并禁止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并须向法院交出护照,交保后每周定期向居住地的警察局报到。105040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