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情杀男大生辩不小心划伤学妹非杀人

25.04.2018  18:32
2018年04月25日 17:39 中时 王己由

世新大学英文系陈姓大三男学生,因长期追求石姓学妹遭拒,去年12月趁学妹上通识课时,在教室外堵人,两人口角后,陈拿出水果刀刺杀学妹3刀,为检察官依杀人未遂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今(25)日下午首次提讯陈开庭,他辩称因一时气愤,不小心伤害了学妹,否认有杀人意图;还说随身带水果刀是要自残。

今日的庭讯主要在进行准备程序,承审法官依检辩声请,决定下次庭审传被害人石姓女学生到庭作证,但基于保护被害人,原则上会在北院「隔离法庭」进行交互诘问,不会让被害人和陈面对面。

被诉杀人未遂罪的陈姓学生说,他是在高中时搭捷运认识被害人,刚开始石对他很友善,彼此也以电话连络互动,但几个月后态度转变,石对他爱理不理。

陈男说,后来双方就未见面,直到大学转学国立台大教育大学不成,转学考上世新后,才在校园内又遇上石,才知道她就读世新。

他细说犯案原委和始末,表示去年12月11日案发当天上午,是在石上课教室走廊遇见对方,他想问石「为什么对我不友善」,石却说「不想鸟他」,想到石曾在脸书贴文骂他,就拿出刀子想要吓唬她;没想到石转身跑走大叫,他追过去拍了石肩膀,石重心不稳跌倒,「我一时紧张,无意识就用右手拿刀顺势刺3刀,直到旁人喊他,惊觉做错事就停手,退到教室后面说要自首」。

陈的律师说,陈患有亚斯伯格症,对感受刺激较一般人敏感,情绪起伏也较一般人来的大,除声请精神鑑定,也请合议庭审酌陈因亚斯伯格障碍,才会有案发当时情绪失控行为。另想和被害人方面商谈和解,却不得其门而入,请合议庭和检察官能协助促成。

但检察官则认为没必要,陈案发时和侦查中的相关行为,并没有显着减损或丧失行为能力情况,没必要做精神鑑定。法官谕知合议庭评议,再决定要不要进做精神鑑定。

(中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