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统油董座高振利涉逃漏税 判刑3年

14.03.2016  19:03

大统长基食品董事长高振利名下3家公司,遭查出2年逃漏税达新台币4000多万元,彰化法院今天判高振利应执行3年有期徒刑。

彰化地方法院检察署民国102年追查大统长基食品厂股份有限公司所出產的食用油含铜叶绿素,国税局在检方查扣的帐册及进出货资料发现,大统长基食品董事长高振利名下3家公司,100年及101年逃漏营业税、营利事业所得税超过新台币4000万元。

国税局查出,高振利名下的大统长基食品公司逃漏税1600多万元、大顺制油股份有限公司逃漏税2400多万元、大联制酒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逃漏税160多万元,共计4000多万元,彰化地方法院依涉犯商业会计法,判高振利3年有期徒刑。

根据彰化地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100年及101年间,高振利在大统公司逃漏税案,分别判处7月、1年5月有期徒刑;大顺公司逃漏税案,分别判处10月、2年;大联制酒公司逃漏税案,分别判处7月、3月。

判决书指出,高振利身为3家公司负责人,经营庞大家族事业,不思以正当方式开源节流并诚实纳税,反未依法开立统一发票,使财务表发生不实结果,逃漏税金额甚高,影响国家税收程度非一般中小企业、私人商号能比拟。

合议庭认为,在法定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范围中,判决不宜偏向低度刑期,但考量高振利积极配合补缴税款及罚缓共9000多万元,犯后态度良好,因此判处合併应执行3年有期徒刑。1050314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