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4千万 大统董座高振利再被判3年

14.03.2016  15:49
在食用油掺杂「铜叶绿素」成黑心油贩售的大统长基油品董事长高振利(左),被国税局查出100年至101年两年间,逃漏税达4千多万,被判3年有期徒刑。(本报系资料照片)

因为在食用油掺杂「铜叶绿素」成黑心油贩售的大统长基油品董事长高振利,因其所经营的大统长基股份有限公司、大顺制油股份有限公司、大联制酒股份有限公司,被国税局查出100年至101年两年间,逃漏税达4千多万,彰化地方法院依违反商业会计法,判决高振利应执行3年有期徒刑。

引发国内食安风暴的大统黑心油事件,董事长高振利前年7月被重判12年定谳服刑中;因彰化地检署侦办案件期间,查扣高振利公司内外帐册及客户往来资料等文件,国税局根据资料揪出高名下所属3家公司均有逃漏税情事。

中区国税局查出三家公司在100至101年间漏报销货收入、欠缴营业税和营利事业所得税,其中大统长基逃漏税1600多万元、大顺制油2400多万元、大联制酒共160多万元等,共计4千多万元。

彰化地方法院访官审理后,大统逃漏税部分100、101年各判7个月与1年5个月有期徒刑;大顺部分两年度各判10个月与2年;大联部分各判7个月与3个月,3个月部分可易科罚金。

判决书指出,高振利经营庞大家族事业,未依法开立统一发票,使财务表发生不实之结果,逃漏税金额甚高,在法定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两行范围中,法官认为不宜偏向低度型,但审酌被告积极配合补缴税款、罚缓,合计9千多万元,犯后态度良好,因此判处应执行3年有期徒刑。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