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执行联合国决议 120天内关闭涉北韩企业

29.09.2017  00:59

大陆商务部工商总局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75号制裁北韩决议,28日发布公告,在决议通过之日起120天内,关闭相关北韩企业。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指出,9月12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第2375号决议。为执行决议第18条规定,公告有关事项。

首先,北韩实体或个人在大陆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应自联合国安理会第2375号决议通过之日起120天内关闭。中国企业在境外与北韩实体或个人设立的合资合作企业亦应按照上述安理会决议要求予以关闭。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其次,上述规定不适用于经安理会北韩制裁委员会逐案批准豁免的专案,尤其是非营利的、非商业性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项目。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相关企业如需申请豁免,可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

(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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