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案肇事司机连续22天出勤 劳工局重罚业者300万

24.04.2018  10:13
2018年04月24日 09:20 中时 柯宗纬

针对24日国道重大车祸案,高市劳工局当天派员稽查陆姓肇事司机所属「联全通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高雄市路竹区营业处所进行劳检,初步发现陆男从4月1日至22日竟连续出勤22天,期间毫无例休,严重违反劳基法,加上过去联全通运也发生劳工连上工7天、未给付假日工资等违规,此次劳工局决议加重裁处,重罚300万元。

劳工局指出,陆姓司机是自高雄出车后,于返回高雄途中肇事。从所取得今年4月份派车单、车辆大饼图等出勤资料初步判断,陆姓驾驶自4月1日至22日,连续出勤达22天,其间并无例休。进一步追查发现,这段期间1天工作超过12小时的日数至少有7天;4月份至21日止,总计加班时数也已超过法定46小时;另外,轮班间隔休息时间亦多日不足11小时,涉违反《劳动基准法》第32条、34条及36条等情况相当严重。

联全通运股份有限公司去年8月就被劳工局发现,曾因使劳工连续工作超过7日以上、未给付假日工资等事由,被裁处4万元在案。未料,此次又涉使劳工连续出勤达22天,使劳工严重过劳,劳工局综合所有事证查核属实,依法加重裁处罚锾300万元,以儆效尤。

(中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