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SOGO商标案 黄晴雯否认犯罪
20.04.2018 12:17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太平洋SOGO百货公司的商标之争,台北地方法院20日首度开庭,董事长黄晴雯否认犯罪,并表示从太平洋SOGO百货公司开幕就使用这个商标,告诉人丰洋公司是10几年后才注册商标,而且双方营业额、知名度差异颇大,太平洋SOGO百货公司根本不必攀附对方。
太平洋SOGO百货公司的经营权之争,从先前经营权诉讼衍生出由章民强家族成立的丰洋公司又以注册太平洋SOGO device的商标来控告太平洋SOGO百货公司董事长及分公司董事长汪郭鼎松涉及侵害商标。
黄晴雯在法庭上表示,太平洋SOGO百货公司开幕就使用这个商标,但是对方长年以来不断「找麻烦」,之前某分公司使用「远东SOGO」,也被对方控告未使用「太平洋SOGO」涉背信,如今又控告不可以使用「太平洋SOGO」,实在不堪其扰,所以2017年的30周年,她通知各部门要求准备更名为「远东SOGO」,只是牵涉到日本西武百货公司的同意权及设柜外商的合约等,还有店招变更须送台北市政府都审会批准,所以迄今尚未更改。
汪郭鼎松的委任律师则表示,太平洋SOGO百货公司是付费经授权使用商标,如果商标有争议,是丰洋公司与日方的问题,太平洋SOGO百货公司并没有侵害商标。
(中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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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18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