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电案 孙道存胡洪九等人 判赔投资人百亿元

09.02.2018  13:07
2018年02月09日 12:06 中时 王己由

太平洋电线电缆公司200亿元掏空案,缠讼13年后,刑事部分在去年三审定谳;民事求偿部分,投保中心代2万5千多投资人提出损害赔偿诉讼,缠讼近13年后,台北地方法院9日一审宣判,前太电董事长孙道存、前太电财务长胡洪九及太电公司和董监事共22人,要给付2万4772位受害投资人74亿5130万多元。若加计自2006年底起算至清偿日为止的年利率5%利息,孙胡等人赔偿金至少超过100亿。本案可上诉。

太电案爆发在2003年,全案主角是胡洪九在太电财务长任内涉嫌掏空公司,当时的董事长为孙道存,胡洪九紧咬孙是主谋。太电掏空案关键手法,就是透过海外转投资公司掏空,孙、仝两家为了太电经营权之争,在股东会互呛,也指责对方掩盖海外转投资事业的财务,质疑董事会通过的财报效力;因太电未依规定向证交所申报财务报告,经法定程序股票在2004年下市。

检方侦查后起诉指控,胡洪九、孙道存等多名太电高层,长年计画性掏空太电资產,再用假定存制作不实财报美化帐面,导致太电损失达200亿多元。

太电案歷经13年审理,去年8月底,最高法院判本案要角胡洪九有期徒刑14年6月、孙道存3年徒刑确定后,去年9月发监执行。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