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光头遭拔阴毛验出毒品反应 仍判无罪

17.03.2017  19:33

有毒品前科的50岁黄姓男子,去年5月26日中午搭乘友人车辆,遭警方查获一级毒品海洛因,9月前往出庭应讯时,检警採集其毛髮送验,验出一级毒品反应,遭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起诉,却因送验的毛髮是「阴毛」,无法确认是何时吸食所残留,获判无罪。

去年5月19日下午2点,黄男曾因施打海洛因,已遭彰化地院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确定;但事隔一周,又在国道6号被警方拦查,发现他在车上以掺入香菸方式吸食海洛因。9月出庭接受侦讯时,检察官要求採集毛髮检验,由于他理了颗大光头,警方只能从他下体採集一束阴毛送检,结果确实有一级毒品残留。

但黄男事后翻供,坚词否认再度吸毒,强调被抓之后就未再吸毒,在高速公路上那天并未吸毒,是因听力不好,应讯时听错日期才会坦承犯行,并出示去年10月底起一连三次因右侧中耳炎前往彰基诊治并手术治疗的诊断书佐证。

彰化地院法官认为,被告阴毛中验出的一级毒品阳性反应,法务部调查局鑑定报告备注栏上载明,「阴毛检体因生长速率差异过大,无法检验特定时段是否成毒品反应」,无法确认黄男犯行发生于何时,因此判处黄男无罪。此外,黄男因持有并转让或贩卖一、二级毒品,另案遭判应执行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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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