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不想还钱出怪招装穷 捐款千元收据修图变百万

23.01.2018  17:26
2018年01月23日 16:32 中时 王己由

29岁曾姓女子与男友分手,被男友追讨存在她帐户的214万多元,曾女不想还,想岀请友人捐款1000元取得收据,再拍照用修图软体将1000后面加3个0变成「1000000」,假装捐款100万元,传图檔讯息给前男友解释已无力还款的计谋,案经男友发觉,曾女不服被依偽造文书罪判刑提上诉。台北地院二审合议庭认原审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适当,23日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曾女与张原本是男女朋友,交往期间,张陆续交付214万7844元给曾女,2016年7月双方分手,张央求曾女復合及还款;曾女为使张知难而退,前年8月15日请友人到「台湾儿童暨家庭扶助基金会台北市北区分事务所」捐款1000 元,取得收据,以数位摄影器材将收据拍摄成图片檔,再利用修图软体,将捐款金额1000 修成1000000 后,传简讯给张,表明钱捐公益无力还,被依偽造文书罪起诉。

曾女的律师表示,200多万元是张赠与,张并无受损害的事实,但法官认为,刑法处罚偽造文书罪在保护文书的真正,损害不以经济价值为限;且张与曾女有金钱纠纷,曾女变造收据可能使张误认款项被移转,无从要求返还。北院一审简判曾女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但曾女和检察官都不服,检察官上诉认为曾女未归还214万7844 元,犯后毫无悔意,判刑3月太轻;曾女则认为量刑过重。北院二审合议庭认为,曾女与张关于款项的性质认定有争执,且曾女是否涉及诈欺取财罪,还在侦查中,与她行使偽造私文书并没有关联,一审的量刑适合,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