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棍痛殴怀孕女友致死 法院认无杀人犯意判10年

18.03.2016  16:43

29岁男子李文龙,去年9月间带怀孕3个月的邱姓女友和友人到东势民宿游玩,因邱女坚持投宿,不愿与李男先返家,让李男觉得面子挂不住,将女友踢下楼、又持木棍猛殴,致其代谢性休克及急性肾损伤死亡。检方原依杀人罪嫌起诉,台中地院审理后认定其无杀人犯意,改依伤害致死罪判10年徒刑。

去年9月11日,李男带着邱女和友人一起到东势日光山林民宿烤肉饮酒游玩,直到凌晨时李男要离开,但邱女不肯走,李男独自返家。

隔天清晨6时许,李男返回民宿接人,不满邱女爱玩、让他面子挂不住,在民宿2楼楼梯口猛甩邱女数巴掌,致邱女滚落1楼,两人才一同返回潭子住处。

但回家后,两人又继续争吵,李男竟用长90公分木棍朝女友四肢猛打,等察觉到其情况不对劲,才赶紧叫弟弟陪他一起带邱女到医院,但邱女仍因代谢性休克及急性肾损伤,造成多器官衰竭,急救不治。

检方原依杀人罪嫌起诉李男,法官依据法医鑑定,指邱女头、胸腹和背部均无伤,主要以四肢淤伤为主,由于邱女体型娇小,身高仅154公分,被身壮的李男猛力殴打,体内大量出血累积在两侧上肢和左大腿。

法官认为,从邱女被殴打的伤口来看,李男并未殴打重要部位,应无杀人犯意,加上李男犯后坦承又有悔意,改依伤害致死罪判10年徒刑。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