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超商看「霸王报」 付出拘役20天、赔5千代价

12.10.2017  00:11

新竹1名吴姓女子在超商内,不付钱猛看「霸王报」,竟辱骂不悦的锺姓店老板,最终付出被新竹地院判决公然侮辱罪与毁损罪代价,还要赔偿锺男损坏店内器具五千元。

检警调查,吴女104年间到锺男经营的超商,在店内未经结帐,即拿取报纸翻览阅读,双方发生口角争执,吴女竟以「店你妈」等语辱骂,并踢倒桌椅,使椅子2张椅背弯曲不堪使用,新竹地院依毁损、公然侮辱罪判吴女拘役20日,缓刑3年,并应给付锺男5千元。

不料,吴女今年1月在超商与锺男谈赔偿金问题时,再起争执,吴女竟当场以台语「那些钱留给你去买药吃,你去死一死、你这种垃圾人」辱骂,锺男再度诉请警方侦办。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