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妇联会”案 辜严倬云撤回停止执行处分声请

29.12.2017  03:34

   中新网 12月28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地区前“妇联会主委”辜严倬云日前认为台内务部门违法撤换“妇联会主委”,因而向法院声请停止执行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8日开庭,辜严倬云的委任律师当庭向法官表示,声请人撤回声请。

资料图:辜严倬云。(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下午3时开庭审理辜严倬云声请的停止执行处分案。辜严倬云的委任律师陈佩贞说,提出声请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捍卫“妇联会”的名誉及合法权利,希望停止任何污名化的对待。

  陈佩贞指出,然而外界对此声请却有不同的解读,误认“妇联会”有“闹双包”的情形,辜严倬云不希望外界对“妇联会”有所误解,也很欣慰能由新生代的雷倩接掌“主委”,今天中午接获声请人的通知,撤回本件停止执行的声请。

  因与“妇联会”协商破局,台内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叶俊荣上周作出撤换台“妇联会正副主委”并限期改选的处分,“妇联会”也立即选出新“主委”雷倩。辜严倬云27日发出声明表示,已向法院声请停止执行上述处分,并痛批内务主管部门根本是在威逼“妇联会”就范,且“辱人太深”。

  民进党当局“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原本预计26日做出认定“妇联会”是否为国民党附随组织,由于新“主委”雷倩展现诚意,后来“党产会”决定“暂缓”讨论。“妇联会”28日下午召开常务委员会议,讨论是否与台内务主管部门签署行政契约备忘录。雷倩表示,“妇联会”28日开常委会,也就是与内务主管部门、“党产会”协商同意暂缓讨论认定的前提。

  此外,“妇联会”常务委员潘维刚由于认同“妇联会前主任委员”辜严倬云“拒绝成为不正当转型的帮凶”的主张,宣布辞去常委职务。

  潘维刚发表的辞职声明指出,诚如被非法撤职的“妇联会前主委”辜严倬云所说,“拒绝成为不正当转型的帮凶”,她无法苟同“妇联”在被胁迫的情况下与内务部门签属有关行政契约的备忘录。

 

  台湾“妇联会”是由宋美龄于1950年4月17日时成立,宗旨是团结妇女和照顾军眷;后期转为参与社会公益、推动两岸和平交流等性质。“妇联会”的财务多是来自劳军捐(台湾“戒严”时期,台当局于台湾地区实施的相当特殊附加税捐,征收期间从1955年-1989年),并非由“妇联会”出面募捐或是台当局税捐。民进党上台后组织的“党产会”,质疑“妇联会”可能是国民党附随组织、其资产是不当党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