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委提案 不同意改建眷户有优先价购权

04.04.2016  20:04

民进党立委提案修正国军老旧眷村改建条例,要求国防部应优先提供完成改建的眷村零星余户,或都更分得的房地价售给不同意改建眷户及违占建户,落实居住正义。

针对国防部对眷村改建的不同意改建户及违占建户提告,并取消他们的居住凭证及权益,强制搬迁。日前在民进党立委刘世芳举行「国军老旧眷村改建条例」公听会中,在野党立委要求国防部应协助没办法得到权益的眷户。

对此,为落实眷改条例照顾眷户的精神,保障眷户的基本居住权益,刘世芳等人提案增订国军老旧眷村改建条例第22条之1条文草案。草案指出,国防部应提供完成改建之眷村的零星余户,优先给不同意改建的原眷户价购或承租。

而国防部也应协调退辅会,比照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条例的就养规定及标准,提供安置就养。待眷村改建全数完成或眷改条例废止后,国防部应于6个月内拟定后续安置计画,并于1年内施行。

另外,民进党立委罗致政等人也提案增订国军老旧眷村改建条例第23条之1条文草案。草案指出,眷改基地若有因原眷户未能于98年12月31日前同意改建,以致该基地不办理改建者,国防部于都更时所分回之房地,于公开标售前得优先价售一户给予原基地内的违占建户,照顾弱势住户的权益,以落实居住正义。

日前国防部政战局军眷服务处长房明德在「国军老旧眷村改建条例」公听会中曾表示,提告不是国防部一定要做的,沟通也一直在做,真的没办法才诉法处理,不同意改建的眷户毕竟比例上是低的,如何求得公平性、一致性很重要,不然当初守法搬迁的眷户会不服气。1050404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