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娃娃机夯!仿冒品3个多月赚20多万

08.01.2018  19:41
2018年01月08日 18:56 中时 叶书宏 33岁曾姓男子在娃娃机台内放置仿冒的娃娃、公仔,遭保二总队刑警大队侦查第一队查缉,共查获近300件仿冒品。(叶书宏翻摄) 33岁曾姓男子在娃娃机台内放置仿冒的娃娃、公仔,遭保二总队刑警大队侦查第一队查缉,共查获近300件仿冒品。(叶书宏翻摄) 33岁曾姓男子在娃娃机台内放置仿冒的娃娃、公仔,遭保二总队刑警大队侦查第一队查缉,共查获近300件仿冒品。(叶书宏翻摄) 33岁曾姓男子在娃娃机台内放置仿冒的娃娃、公仔,遭保二总队刑警大队侦查第一队查缉,共查获近300件仿冒品。(叶书宏翻摄)

夹娃娃机专门店近来在新北各大街小巷如雨后春笋般展店,33岁曾姓男子转职经营专门店,机台内的「拉拉熊玩偶」、「海贼王公仔」等物遭检举为仿冒品,警方前往查缉,查获近300件仿冒品,警方粗估,经营3个多月,不法获利逾20万元。

警方调查,曾嫌无相关前科,本从事小吃摊生意,受到大环境影响,3个多月前转职在新北市新店区承租店面,经营夹娃娃机专门店,他为吸引年轻顾客,机台内放置许多时下流行的「拉拉熊玩偶」、「海贼王公仔」等物。

原厂公司发现机台内的物品为仿冒品,向保二总队刑警大队侦查第一队报案,警方1月初前往查缉,在店内及曾嫌住处查获近300件仿冒品。

曾嫌侦讯时喊冤说,「我也不知道那是假的!」他供称,物品多是由脸书社团、Line群组及淘宝网站购买,由于售价低廉,才会大量进货,另外,他也会向专门玩娃娃机的「夹客」购买,自己也是受害者。

保二总队刑警大队侦查第一队副队长张世杰表示,依商标法第97条规定,明知仿冒商品而贩卖,或意图贩卖而持有、陈列、输出或输入者,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5万元以下罚金,民眾选购商品时,应向经销据点购买,品质较有保障,未来会持续加强查缉,取缔非法保障合法。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