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到泰国找代理孕母 黄姓夫妻遭诉

03.01.2016  15:41

黄姓男子与妻子深知现代不少夫妇受不孕症所苦,认为其中有庞大利益可图,2012年成立「欧洲优生代孕网」公司,在网路刊登代孕、仲介代理孕母,以每件180万价格,成功媒介7对夫妻到泰国寻找代理孕母,成功得子、得女。后因遭同业检举,被检警查获,新北地检署日前依违反人工生殖法罪嫌将黄姓夫妻起诉。

检警查出,这7对夫妻,除其中1对夫妻的精子与卵子来自原父母,其余6对的精子是由丈夫提供,卵子则全都不详,180万元大多都给了泰国当地业者,黄姓夫妻成功媒介一对,大约可获得10万左右不等报酬,犯罪所得共计67万余元。

检方指出,虽然代理孕母在泰国等地均为合法,不过黄姓妇妻媒介行为是在台湾,已违反我国《人工生殖法》中的意图营利,从事生殖细胞、胚胎之买卖或居间介绍罪嫌。

不过检方考量两人承认犯罪,态度良好,并缴回犯罪所得,日前依违法人工生殖法起诉,建请法院从轻量刑。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