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部落民宿建管法令 兰屿半穴居可合法登记民宿

19.04.2018  23:34
2018年04月19日 22:40 中时 洪安怡

兰屿半穴居或排湾族石板屋等传统建筑,因为周边地形具有高低落差,建筑体变成地下楼层,难以符合相关法规规定而成为非法民宿,原民会今日表示,已与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进行协调,让这些传统建筑得以合法登记民宿,并已于去年11月14日发布施行。

原民会主委夷将.拔路儿Icyang.Parod今日至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进行业务报告,他强调,行政院去年8月核定的「原住民族经济產业发展4年计画」,总经费计27亿1040万元,未来透过该计画的执行,将可结合区域及族群文化特色与原住民族知识发展创意经济,创造更有利于原住民族產经环境。

此外,夷将.拔路儿指出,已与交通部观光局、内政部营建署协调,就原住民身分及土地符合一定条件者,将《民宿管理办法》须检附建筑执照的规定,修正为得以「结构安全鑑定证明文件」及「合格之简易消防安全设备配置平面图」,取代建照影本或合法房屋证明文件。

夷将.拔路儿说,兰屿半穴屋或排湾族石板屋等传统建筑,以地下空间作为起居室,未来也可依法登记民宿,交通部已于去年11月14日发布施行。

(中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