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混油资讯 富味乡判赔股民1585万元

05.01.2018  16:12
2018年01月05日 14:52 中时 陈俊雄

富味乡食品爆出贩售的高价油以低价棉籽油,最后虽仅负责人陈文南、陈瑞礼兄弟因诈欺罪判刑,富味乡公司无罪定谳,但「财团法人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以投资人购入富味乡股票受到损害,提起损害赔偿告诉,新北地院5日判富味乡及陈文南、执行副总经理林秀蓉及内线交易的蔡明财、吕美德等人应赔偿1500余万元。

富味乡食品在2013年10月遭爆出以低价棉籽油冒充高价香油或麻油,期间负责人陈文南、副总经理林秀蓉为避免事实曝光导致公司股价下跌,21日透过股市公开资讯观测站发布讯息,谎称棉籽油精炼后全数外销,没有在国内销售使用。

不过,富味乡会计主任吕美德、员工蔡明财获悉消息后,提前出脱手中持股,分别不法规避损失12万4900元、134万9721元。

陈姓等上百位被害投资人,依投保法授权「财团法人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对富味乡及陈文南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求偿团体诉讼。

新北地院审结认为,富味乡贩售高价油却搀杂低廉棉籽油,导致消息曝光后股票价格下跌,还爆出员工内线不法交易等事,违反了证交法相关规定,总计共应赔偿投资人1500余万元。

其中,在搀杂低价油部分,陈文南、林秀蓉发布不实资讯,致使进场买卖股票者蒙受重大损失,应赔980万1115元。

内线交易部份,吕美德、蔡明财基于职业关系获悉消息,出脱持股规避损失,陈文南、林秀蓉则因为公司负责人,对公司业务执行因违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损害,应与公司负连带赔偿之责,应赔605万222元。本案可上诉。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