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檐雨遮不登记新制明年上路 内政部:不溯及既往

06.12.2017  14:17
2017年12月06日 13:21 中时 张理国

明年元旦屋檐雨遮不登记新制上路,外界忧心计价混淆。内政部今天表示,新制仅适用于107年1月1日以后新申请建造执照之建物,由于不溯及既往,不会影响已完成產权登记的原有建物,所有权人权益不受影响,过渡期的建物仍然可以适用旧规定,因此市场有充足时间适应制度的调整。

内政部表示,今年1月9日修正发布「地籍测量实施规则」部分条文,删除了一直以来备受争议的「屋檐及雨遮」得以附属建物测量登记的规定,因这次变革属制度重大变动,为让民眾及產业界能有充分时间因应,故将新制适用的时点订为107年1月1日。

内政部指出,现行规定仅针对预售屋于「预售屋买卖契约书范本暨其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范屋檐雨遮不得计价,对于成屋之交易计价方式并无强制规范。且新制虽于106年1月9发布实施,但规定适用于107年1月1日以后新申请建造执照之建物。

此外,针对都市更新案件有更为宽松之过渡规定,在107年1月1日前已将都市更新事业计画申请送件者,仍得适用旧规定。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