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县长选举涉不实文宣 张雅屏判刑
30.04.2016 00:16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国民党副秘书长兼组发会主委张雅屏,在担任屏东县党部主委时,因县长选举,涉及不实文宣案,屏东地院今天依违反选罢法,判处张雅屏有期徒刑2年10月,褫夺公权5年,全案仍可上诉。
同案4名被告,刘增利处有期徒刑9个月,褫夺公权3年;黄文政处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褫夺公权3年;廖柏哖处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褫夺公权3年;傅建雄获判无罪;都可上诉。
屏东地检署于前年底县长选举期间,查扣3份不伦黑函及文宣,包括第1波影射民进党县长候选人潘孟安与4名女性民代关系复杂的黑函、第2波影射潘孟安与国民党籍县议员林郁虹不伦关系黑函以及第3波「潘安再世」文宣。潘孟安和林郁虹都提出控告。
检方追查后,认定该3波不实文宣,皆为时任国民党屏东县党部主委张雅屏、文宣组长黄文政、市党部主任傅建雄、娜鲁湾协会秘书长廖柏哖与广告业者刘增利5人共同策划,依违反选罢法将5人起诉。
屏东地方法院表示,张雅屏是党部主委有优势辅选资源,不思以合法手段公平竞争,动机、目的可议,指定发送不实文宣,影响屏东县选区,而登报发送更损害潘孟安等人名誉及公平选举程度,犯案后否认犯行,犯后态度不佳,判处有期徒刑2年10月,褫夺公权5年。1050429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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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2016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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