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人伸咸猪手偷摸10岁女儿 达成调解判缓刑

15.04.2016  17:25

33岁男子趁着女友的10岁女儿「小怡」熟睡时,二度伸手摸奶、猥亵下体,小怡睡梦中被吓醒,事后向母亲泣诉报警。法官考量男子坦承不讳,并与小怡家属达成调解,获得小怡原谅,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1年2月徒刑,可缓刑3年。

去年6月间某日清晨,男子趁着小怡熟睡时,伸手进入小怡内裤,抚摸其下体,小怡惊醒后,才把手抽回来,小怡却吓得不敢动弹;1个月后的深夜,男子食髓知味,以同样手法偷摸小怡胸部,小怡事后才向母亲透露,才知道同居人是匹狼。

法院审理时,男子坦承不讳,并称一时衝动,法官考量,男子写下2纸道歉信以示悔过,并已搬出小怡住处,也与小怡家属达成调解,小怡也不愿追究刑责,愿意原谅男子,才给予其缓刑,缓刑期间则须完成加害人处遇计画,可上诉。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