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仲裁获展延 北市府:远雄仍违约

23.03.2016  23:40

大巨蛋仲裁判断远雄可展延工期110天,北市府今天表示,展期后远雄仍需在104年4月17日完工,仲裁庭判断的结果,证明远雄巨蛋公司明显违约,市府并呼吁远雄同意公开仲裁结果。

北市府表示,台湾营建仲裁协会的仲裁庭最后判断,大巨蛋完工暨取得使用执照期限,自103年12月28日起展延110日,依仲裁结果,远雄巨蛋公司应于104年4月17日完工,仲裁庭判断的结果,也证明远雄巨蛋公司明显违约。

北市府说,去年5月远雄因涉及违反建筑法第58条,大巨蛋遭勒令停工,但工期展延110天后,应完工期程仍在勒令停工前,因此远雄未如期完工,与北市府勒令停工没有任何影响与关联。

北市府说明,远雄原主张因为弃土清运时间经环评同意延长,展延工期日数890天,后修正为459天,仲裁庭最后判断远雄可展延工期只有110天,显见远雄所提出的要求,被仲裁庭认定无理由。

北市府强调,远雄巨蛋公司施工进度严重落后,属重大违约情事,未因声请仲裁改变。为顾及全体市民安全及权益,后续仍会与远雄积极协商,期盼双方共同解决公安疑义。

另外,北市府发言人林鹤明表示,关于仲裁结果,北市府原本希望公开,但公开需要双方同意,如果外界对仲裁结果还有疑虑,呼吁远雄同意公开仲裁结果。1050323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