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大维故居案指定市定古蹟 争取移动建物保都更

13.11.2017  15:59
2017年11月13日 14:31 中时 陈燕珩 北市文资会针对俞大维故居案进行投票,最终11票同意、5票不同意,达3分之2同意门槛,确认登录市定古蹟。(陈燕珩摄)

台大温州街宿舍被提报为已故国防部长俞大维故居,今送入北市文资会续审,委员最终表决通过登录市定古蹟,后续将送文化部提报国定古蹟。由于该基地牵涉都更案,市府表示古蹟有移动前例,会协助相关单位研拟草案提报中央审查,尽可能让都更影响降到最小。

台大温州街宿舍已进入都更程序待拆,2006年曾歷经文资审议确认不具文资价值,都更案跑了10年,却在今年7月经民眾提报为俞大维故居,都更案因暂定古蹟身分停摆。北市文资会上月审议该案,认为建筑文化价值甚高,决议直接向中央提报国定古蹟,却遭文化部指「不符程序」,因此回到北市续审。

今文资会中,委员一致认为该建物具备文资价值,但针对给予何种身分有异议。文资委员苏瑛敏、蔡元良表示,该栋建筑歷经多次改建,价值已不在建物本身,而是居住者的精神,倾向登录为歷史建筑,后续保留方式较弹性。

委员薛琴、黄英霓则认为,应照上次会中决议方向,由北市指定为市定古蹟,再向文化部提报国定古蹟。不过委员也对指定古蹟后,建物的拆除、移动弹性较小,可能影响都更案执行表示疑虑。

同为文资委员的都发局长林洲民说明,若该栋建物不移动,对都更案影响很大,因为无法开挖地下室,会影响整个都更范围;假设能给予文资身分,又保留建物的移动弹性,让它能在基地内旋转90度,可达到文资保存与都更的双赢局面,建筑技术也可行。

文化局副局长田玮表示,根据文资法36条,若古蹟因国防安全、重大公共安全或国家重大建设等理由,可提出迁移或拆除计画,全国各县市有不少古蹟移动前例,未来可以提送计画到文化部,不是完全不可能,不过审议权在中央。

综合多方考量,主席、副市长邓家席宣布投票确认文资身分,首轮针对「市定古蹟」身分表决,现场有投票权的共16人,最终11票同意、5票不同意,达3分之2同意门槛,确认登录市定古蹟,市府后续将向文化部提报为国定古蹟。

都更实施者、桓亿建设董事长陈志瑶说,对这结果非常无奈,合法的都更案走了10年,现在权益却被牺牲,市府说要创造双赢,但移动方案根本不可行,该基地只有470坪,怎么移动都会受影响,就算移了,后续的土地持分、税法等问题都很复杂,不能只是抛个方案就没事。

针对都更案的损失、权益受损部分,他强调会找相关权益人一起商量,势必跟会向政府求偿,会把相关争议、求偿对象等厘清后,採取法律途径争取权益。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