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澄清:林佳龙未曾指PM2.5非致癌物 吁勿以讹传讹

02.10.2017  16:27
近日有网路转传讯息指台中市长林佳龙曾称「PM2.5不是致癌物」,市府强调林佳龙未曾有过这种发言,呼吁外界勿以讹传讹。(卢金足摄) 台中市政府新闻局长卓冠廷2日严正澄清网路传言,呼吁外界勿以讹传讹,误导民眾。(卢金足摄)

近日有网路转传讯息指台中市长林佳龙曾称「PM2.5不是致癌物」,台中市政府新闻局长卓冠廷2日严正澄清表示,林佳龙未曾有过这种发言,呼吁外界勿以讹传讹,误导民眾。市府强调,已订定86项管制措施积极对抗空污,成功让台中市PM2.5浓度从103年27微克/立方米,降至2016年22.8微克/立方米,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将持续努力,进一步提升空气品质。

市府指出,林佳龙2015年在市政会议上即曾指出,PM2.5为致癌物,而台中市有全世界最大的燃煤火力发电厂,市府除要求台中火力发电厂1至4号机,改变燃料为天然气,也拟定《台中市公私场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条例》,并针对电力业订定加严排放标准,宣示跨局处共同对抗空污的决心。

市府表示,积极透过跨局处合作,推出各项措施减少空气污染,已成功让PM2.5浓度从103年的27微克/立方米,降至105年的22.8微克/立方米,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距离国家空气品质标准15微克/立方米,剩下最后一哩路,未来将持续努力改善空污,打造低碳健康家园。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