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公司与市府竟可签署MOU!国民党团批林佳龙是「共谋」还是「被骗」?

13.03.2018  17:52
2018年03月13日 17:20 中时 陈世宗

台中市议会国民党团针对日前市长林佳龙与德国霍夫曼谘询公司签「海洋採扩联合开发投资案」,被媒体踢爆是1人公司;书记长李中等人痛批,根本是「一场儿戏、一场骗局」,并提出四大疑点要求市府跟市民说清楚、讲明白。经发局指出,双方签署MOU才要开始进入实质审查及把关程序。

国民党团书记长李中、黄馨慧、杨正中、朱暖英、李荣鸿及刘士州等,针对林佳龙6日与德国霍夫曼谘询公司签订「海洋採扩联合开发投资案」,可从海水中提取镁、锂等原料,投资金额估高达1100亿,将为台中市创造上千个工作机会等,提出强烈抨击。

黄馨慧表示,林佳龙市长上任3年多,签署过的国内外投资备忘录不计其数,只在乎镁光灯曝光,投资效益挂零!若媒体爆料属实龙团队真的被诈骗,那是国际级、世界级大笑话。杨正中说,林佳龙对外宣称此案是「大船入港」,结果是一场儿戏、一场骗局。

国民党团提出四大质疑,为何林佳龙可跟1人公司,没有公司注册号、没有工商入会资料的公司签约;林佳龙号称该投资案金额高达1100亿,这金额是怎么来的?市府签约前3天才首次碰面,这样还敢签?对方宣称1年镁与锂可產出230万吨,未来台湾将是全球最大產量?

经发局表示,本案经由亚洲台商会联合总会名誉总会长李天柒引介,经市府招商投资促进委员会评估后同意签署MOU;霍夫曼来台评估投资形式即属SPE,目前该公司同步在南韩及西班牙为出资者评估投资地点,不宜在初期即以霍夫曼的资本额来断定投资案型态。

经发局强调,外资投资案依法就要送中央,市府将配合并建请中央妥为评估、查证及审查,签署MOU是希望合作案能进入实质审查,市府扮演平台及窗口角色;本案涉及中央部会相当广,包括行政院环保署、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经济部、交通部等都会依权责进行后续查证与评估。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