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师生不满竹教大併校案 清大:合规定

19.04.2016  19:08

清华大学部分师生质疑校方校务会议未达2/3出席者同意,就对外宣布通过竹教大併校案。校方强调,会议是依该校组织规程57条第2项进行,公正公开,符合规定。

国立清华大学12日举行校务会议,讨论与新竹教育大学合併案,结果以51票赞成、26票反对,通过两校合併案。出席者包括学生代表10人,及行政与教学单位一级主管、教师、研究人员、职员代表等校务会议代表共93人。

然而,清大教授黄荣臣、赵莲菊、清华大学学生会长徐光成等人,今天赴立法院召开记者会指出,依内政部颁布的会议规范,修改团体组织须2/3以上参加表决者同意才算通过,而会议并没有超过2/3的出席者同意,但校方却宣布通过併校案,要求校方修正会议结论。

清华大学教务长戴念华表示,大学合併案会议秉持民主、公开的方式进行,是依「清华大学组织规程」第57条第2项「本规程各条文(不含附录)经校务会议成员总额2/3以上之出席,出席人数1/2以上之通过,得修正其内容」。内政部的「会议规范」是供各机关团体没有自订规则时才适用。

戴念华指出,合校案投票结果,赞成51票、反对26票、废票1票,依组织规程第57条第2项规定,获得通过。而会议全程5个半小时皆有录音,正反双方也不断讨论与沟通,录音檔已公布于校务资讯系统线上QA论坛,资讯完全透明公开。

戴念华也说,关于清大与竹教大合併案,过去也曾举办过多场说明会,聆听教职员与学生们的不同声音,理解师生们都会有自己的想法,后续也会持续说明与沟通。1050419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