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32年未报到 警助重拾身分

25.12.2014  18:36

台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队在取缔交通违规时,发现一名没有身分证明的违规男子,最后在员警协助下,终于让这名男子重拾身分。

市警局交通大队今天表示,这名陈姓男子当时骑机车行经东区自由路与復兴路口时,未依规定两段式左转,被女警拦下,但清查身分没有结果,男子才坦承自己从71年出狱后就未向户政单位报到,以至于30多年来一直处于没有「身分」的状态。

警方指出,陈姓男子唯一能证明自己身分的只有一张71年的出狱证明,经过女警用不同系统查询,终于证明陈姓男子的身分无误,并协助与户政单位联繫,让陈姓男子重拾身分。

警方调查发现,陈姓男子入监服刑当时户籍于台东鹿野的监狱,但出狱后未向鹿野户政事务所报到,之后居无定所、四处打零工,就这样过了30多年。

为了证明陈姓男子真实身分,女警还将陈姓男子带到刑警大队比对指纹,但因男子早年从事冲床工作,好多根手指头都因此断掉,有手指头的指纹也磨掉了,唯一能证明身分的只剩当年出狱证明。

警方查出陈姓男子于88年遭鹿野乡户政事务所通报失踪人口,女警与台东县鹿野乡户政事务所连繫,在户政人员的协助下,很快就能在台中市确定户籍。

陈姓男子不断向女警感谢说,这些年来他一直苦寻不着方法让自己拥有「身分」,所以也没有健保卡可以就医,在女警的协助下让他终于可以不用像人球一样,总算有了存在的感觉。10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