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谍案 二审镇小江4年许乃权2年10月

27.04.2016  13:26

中国大陆解放军上尉镇小江遭控吸收台籍军人,被依违反国家安全法起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处有期徒刑4年;前金门县长参选人许乃权则改判2年10个月。

判决指出,大陆厦门籍的镇小江,民国94年间取得香港居民身分后,便经常假藉观光、经商等名义来台,利用各种机会认识现、退役军人,再以1万美元或不正当利益吸收军官、交付情资,情报网遍及空军、陆军。

全案经台北地检署依违反国安法起诉,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去年判镇小江4年、前金门县长参选人暨陆军退役少将许乃权3年。案件上诉至二审后,台湾高等法院今天驳回镇小江上诉,判4年;许乃权则改判2年10个月,全案可上诉。

审判长邓振球指出,由于全案涉及机密,因此审理期间不公开,也未提供判决书,但因人民有「知的权利」,因此也当庭叙述改判理由。

他指出,二审高院审酌后,认定镇小江的犯罪事实比一审还多,但因镇小江始终坦承犯行,加上合议庭认为他犯后态度良好,还是维持原判,处4年有期徒刑。

许乃权部分,二审高院比较一审法院判处其他被告的刑度后,认为许乃权虽然有引荐、发展情报网,但只构成未遂犯,认为一审量刑太重,因此减轻刑度,改处2年10个月徒刑。105042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