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开心报喜怀孕 公司的决定遭法官打脸…

15.03.2018  00:31
2018年03月15日 00:04 中时电子报 张国钦

在桃园市一家通运公司担任行政助理陈姓妇人,到职3个月就怀孕,她向主管报喜,没想到隔天却被以「不能胜任工作」等各种理由资遣。桃园地院法官认为,公司在陈女说明怀孕隔天就将她解雇,明显违反劳基法规定,认定桃园市政府裁罚30万元并无不妥。

陈女2015年12月到该公司担任行政助理,知道怀孕希望能异动较简单的职务,便向主管提出申请,结果隔天突然被解雇,认为是「怀孕歧视」,气得提出申诉,桃园市政府经过调查,认为公司已经违反性别平等法,应裁罚30万元。

不过,该公司反驳指出,陈女当时还在试用期间,之所以会解雇,是因不熟悉公司作业、仓储系统业务,而且英文能力不佳,才会在试用期满之后,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资遣,并非怀孕关系。

不过桃园地院法官根据桃市府调查,认为陈女操作过公司作业系统,并无因不熟悉流程状况,加上双方在劳动契约中载明,终止契约的条件是「考绩不合格」,但在这起事件中并未见到陈女的考绩不合格。

另劳基法规定,员工如果无法胜任工作,必须给予辅导措施,而该通运公司既没有给考绩也没有加以辅导,且在陈女说出「怀孕」隔天就予以资遣,明显违反规定,可见市府的裁罚并无不妥。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