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本渝代言新欢缩得妙 天良公司违约使用肖像判赔71万

05.10.2017  19:10
艺人张本渝曾代言天良生物科技的新欢系列產品,结束代言后又遭侵害肖像权,求偿500万,法官判决天良公司须赔偿71万。(报系资料照)

艺人张本渝(本名张本瑜)曾代言天良生物科技公司的新欢系列產品,双方期满后没有续约。但张却在结束后4年,发现购物网、公车站牌灯箱广告,仍出现她的肖像出现在「新欢缩得妙」產品广告,一状告上法院,求偿500万,法官依之前续约的价码,加上精神慰抚金,判决天良需赔偿71万。

张本渝在2007年开始代言,持续到2011年,產品包括天良公司出產的新欢系列,包括缩得妙、洁肤露、私密喷剂等,都会印上张的代言照片,结束代言后,张曾发现天良持续使用她的肖像,双方商谈后,约定不再使用张的照片。

但张却在2015年发现在各大购物网、台中公车站牌灯箱广告,仍出现她的照片,求偿代言费200万,以及精神慰抚金300万,共计500万。

天良公司辩称,新欢系列的照片,是广告上沿用之前的宣传内容,遗漏并未撤除,而各大购物网站则是网路抓图张贴,并非天良公司所为。

法官认为,张依照之前的代言合约,如果续约的话每年6万元,天良使用的3年半,判赔21万,另外,精神慰抚金判决50万,总计71万,全案仍可上诉。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