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事业废弃物无处去 30辆垃圾车绕议会抗议

07.06.2015  19:24
事业废弃物无处去!彰化县废弃物清运业者怒吼抗议。(图片来自台媒) 出动垃圾清运出抗议。(图片来自台媒)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事业废弃物无处去!彰化县废弃物清运业者4日发怒吼,指出溪州焚化场自2013年11月起限制进场,后来又连续调降,只剩合约量2至3成,严重影响事业机构与废弃物清理正常运作,并逐日形成环境问题,业者除了高举白布条,高喊抗议,也出动30部垃圾清运车“路过”县议会。

  彰化县废弃物清除处理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黄四二指出,彰化县每户垃圾产量约750吨,加上事业废弃物未限制进厂量约130吨,合计约880吨,而溪州焚化厂的焚化量为每日900吨,但代操作厂商台湾“中油”公司,却效率不彰,效率只达8成,造成日积月累下,贮坑爆满,甚至推置到平台上。

  公会总干事杨铭和指出,溪州焚化厂限制事业废弃物进厂都已经两年了,但又没规划适当的场所,长期下来,工厂生产的事业废弃物无法运载造成违约,更严重的是,这些废弃物无处可去,酝酿了环境污染。

  今天业者气愤难耐说,真得忍太久了,振臂疾呼抗议,要求县长出来说清楚,建议提升效率,县府协调未完成复育之垃圾掩埋场先行暂置部分家户垃圾,适度开放事业废弃物进场处理,并扬言若无法解决,要进行第二波诉求行动,对环保局说明怒吼“不要推来推去了!叫我们怎么生存啊!

  彰化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江培根表示,溪州焚化厂兴建原系以处理家户垃圾为优先,有余裕量时,再予以收受一般事业废弃物。目前事业无法自行清理其所产生之事业废弃物,亦无事业废弃物处理机构可供委托处理时,应依“废弃物清理法”第34条规定由台当局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会商“环保署”协助处理一般事业废弃物。

  江培根表示,已函请“环保署”协调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寻求处理管道,而“环保署”已请“经济部”及“科技部”积极正视事业废弃物去处问题,但短期内无法立即解决现况,且垃圾处理问题影响民生甚巨,并未全面停收县内一般事业废弃物,未来仍尽力予以协助一般事业废弃物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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