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工火力发电厂开发案 环署建议驳回
20.04.2016 19:52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环保署今天召开环评大会,会中讨论「彰工火力第一第二号机发电计划环境影响说明书」,环保署决议将此开发案退回经济部,建议驳回开发行为许可申请。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天召开「环境影响评估审查委员会第295次会议」,会中审查「彰工火力第一第二号机发电计划环境影响说明书」。多个环评委员、环保团体和彰化县政府都认为此案不应该开发。
彰化县政府指出,彰化地区北有发电厂,南有六轻,在开发会导致污染扩大,甚至对鹿港古蹟造成破坏。
最后,经过将近一小时的闭门会议讨论,环保署指出,此开发案在民国97年提出,已经超过7年,具时空背景高度差异,并现行能源开发上位政策及相关法规的符合性、替代方案之可行性等,均须目的事业主管机关重新审视确认。
开发单位104年12月8日补正报告的环境背景调查资料多仍沿用97年送审前数据,开发单位补正内容未符规定,依照环境影响评估法13条之1,函请目的主管机关经济部驳回开发行为许可申请。1050420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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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16 19:52